爱婴医院十项规定
作者:    发布时间:2015-05-19 14:45: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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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订保护婴儿健康和安全的有关规定,并及时传达到全体医护人员。

二、对全体医护人员进行必要的管理和技术培训。

三、将有关母乳喂养的好处及方法告诉所有的孕产妇。

1、通过产科门诊、孕妇学校、产科病房等途径,对产妇进行母乳喂养知识和技能教育。

2、住院后由医护人员进行母乳喂养的知识和技能宣教。

3、医护人员需掌握的重点:

1)母乳喂养的好处;

2)什么是纯母乳喂养,6个月内纯母乳喂养和继续母乳喂养到2岁或以上的重要性;

3)分娩后皮肤早接触、早开奶的重要性;

424小时母婴同室的重要性;

5)产妇喂奶的姿势和婴儿含接姿势;

6)按需哺乳的重要性;

7)如何保证产妇有充足的乳汁;

8)特殊情况如艾滋病、病毒性肝炎等的母乳喂养;

9)产妇上班后如何坚持母乳喂养。

四、帮助产妇在产后1小时内开始母乳喂养。

190%以上的新生儿在生后1小时内进行母婴皮肤接触并进行早吸吮,皮肤接触及早吸吮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

2、促进自然分娩,近3年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逐年降低。

五、指导产妇如何哺乳,以及保持良好泌乳。

1、将母乳喂养指导纳入常规护理工作程序,对产妇进行规范的母乳喂养指导。

2、医护人员通过示范和指导,教会产妇哺乳体位、新生儿含接姿势、挤奶/吸奶方法、泌乳方法。

3、母婴分离的产妇,分娩6小时后开始挤奶,每3小时挤一次奶,每次挤奶持续2030分钟,每天不少于8次,注意夜间挤奶。

六、除母乳外,禁止给新生儿吃任何食物或饮料,除非有医学指征。

1、有医学指征的新生儿,需要添加配方奶时,应遵循医嘱,在医疗文书中要记录医学指征,以及使用配方奶的数量和次数。

2、混合喂养新生儿可用乳旁加奶或使用小勺、奶杯加奶。

3、医院所需奶粉应从零售渠道购买,不得接受母乳代用品生产经营单位的馈赠和赞助。

七、实行24小时母婴同室,母婴分离必须有医学指征,包括下列三种情况:

1、产妇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急性传染性肝炎等需要隔离治疗的传染性疾病。

2、产妇患有严重心脏病、白血病等需要绝对静养的疾病或患有精神病、吸毒等可能危及新生儿婴儿生命安全的疾病。

3、新生儿患有需住院观察及治疗的各类疾病。

八、鼓励按需哺乳。

1、只要新生儿饥饿或产妇奶胀就可哺乳新生儿。

2、喂奶间隔时间和持续时间没有限制。

九、不要给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吸人工奶嘴或使用奶嘴作安慰物。

1、使用奶瓶和奶嘴等物品如清洗和消毒不足,可能引起疾病,如持续腹泻。

2、婴儿习惯用带橡皮奶头的奶瓶喂养,就会导致乳房含接困难(乳头错觉),而拒绝吃母乳。

3、婴儿对乳房的吸吮和刺激少了,不利于母亲尽早下奶,母亲会因失去信心而停止母乳喂养。

4、减少了家人对婴儿的关注和怀抱,智力测试评分较低。

十、促进母乳喂养支持组织的建立,将出院的产妇转给这些组织,并提供后续服务,支持组织包括门诊妇产科、门诊营养科和陆羽社区卫生服务站,本院母乳喂养热线电话:0728-52374850728-52519250728-5237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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