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科工作制度
1、工作人员调入调出须经院长同意批准。对调入人员应和有关科室配合进行岗前培训,对调出人员要求先办理各项移交手续,后办理调动关系。
2、按期办理工作人员的转正定级。先由本人申请,有关科室考核,院长审查同意,上报主管部门。
3、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工作人员离休、退休、退职手续,先通知本人交齐有关材料,然后填表上报。
4、录用计划外用工,须经院长研究批准,办理合同手续,然后登记上册。
5、根据人事政策及医院有关规定,调整工作人员及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
6、做好技术人员晋升考试,推荐上报工作,年度考核工作。
7、每月向院长及有关科室通报医院人员变动及构成变化情况。
8、负责管理工作人员档案和收集、整理档案、材料及全院的人事统计、人员鉴定工作,并协助有关科室做好技术人员的技术档案管理。
9、负责向院长及有关职能科室提供人员基本情况。
人事科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级人事部门及上级主管部门的人事政策。
2、按期办理医院各级各类人员离休、退休、辞职、解聘工作。
3、根据人员准入规定,做好医院人员招考、聘用及人才引进工作。
4、根据人事政策及医院规定及时调整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
5、做好医院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晋升、考试和职工年度考核。
6、每月向院长及相关职能科室通报医院人员变动及构成情况。
7、根据医院人事管理规定,做好各类临时聘用人员的准入工作。
8、根据医院干部聘用制度的有关规定,做好中层干部竞聘工作。
9、做好医院各类人员档案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