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

发布时间:2013-06-16 00:56:19 来源: 作者: 浏览:6925

日前,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实施意见,确定2010年在全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突出重点领域,抓住关键环节,着力推进制度创新,逐步建立起具有本地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该省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的主要内容细化为完善反腐倡廉教育制度、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党务公开制度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相关的制度等10个方面。山东省纪委有关负责人介绍,此次“制度创新年”活动分动员部署、健全完善创新制度和检查总结三个阶段,到今年12月底结束。为确保这项活动扎实有效开展,省里成立了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省纪委监察厅;各市和省直各部门都成立了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 

  实施意见提出,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要求,建立反腐倡廉制度建设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省、市和县(市、区)要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任务逐项细化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明确工作要求,进行严格的考核。各有关业务主管部门要切实担负起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牵头责任,紧密结合业务工作实际,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完成本部门本系统的制度建设任务。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各市和省直各部门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年”活动领导机构要切实履行职责,加强督促检查和工作指导。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发现活动中出现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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